雨花区关于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告知书
雨花区关于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自房屋的所有者:
为加强商品自建房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商品自建房各责任主体要及时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使用的责任人;承租人、借用人和其他使用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房屋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化解风险。对不履行相关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应立即对房屋危险进行自查。责任主体应当对照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实填写房屋安全相关信息。
应该切实采取安全措施。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必须迅速整改到位。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电梯安全等方面的排查整治。,从而杜绝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安全靠大家。各楼业主要切实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守护一个安全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