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疾控发出紧急通知

马六甲板2022-09-13  5

3月28日南宁疾控提醒相关来返人员主动报备

3月27日-28日:

安徽淮南市、淮北市、阜阳市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

广东肇庆市报告新冠肺炎确诊2例;

黑龙江鹤岗新冠肺炎发现一人核酸检测阳性;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河南驻马店市南阳市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

湖北鄂州市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阳性者

为有效落实我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南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积极报告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1.从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来(回)的人:

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鄂州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3月26日(含)起;

河南省南阳市:自3月24日(含)起;

黑龙江省鹤岗市、广东省肇庆市、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阜阳市:自3月13日(含)起;

浩史:

贵港市:自3月23日(含)起;桂林:自3月17日(含)起;北海市:自3月14日(含)起;柳州市:自3月10日(含)起;崇左市龙州县、大新县:自3月7日(含)起;崇左市宁明县凭祥市:自3月1日(含)起;崇左市其他县(除凭祥、龙州、大新县、宁明外):自3月11日(含)起;钦州市:自2月27日(含)起;防城港市:自2月9日(含)起;百色市:自2月25日(含)起;

北京:

通州区:自3月25日(含)起;

丰台区:自3月16日(含)起;

顺义区:自3月7日(含)起;

西城区:自2月28日(含)起;

东城区:自2月27日(含)起;

海淀区、朝阳区:自2月8日(含)起;

天津:

和平区:自3月12日(含)起;

静海区:自3月8日(含)起;

武清区:自3月7日(含)起;

宁河区:自3月6日(含)起;

河北区:自3月1日(含)起;

宝坻区:自2月28日(含)起;

河西区:自2月25日(含)起;

红桥区、南开区:自2月24日(含)起;

金渠、河东、西青区:自2月22日(含)起;

北辰区:自2月21日(含)起;

滨海新区、东丽区:自2月17日(含)起;

上海:

崇明区:自3月3日(含)起;

长宁区:自2月22日(含)起;

虹口区、金山区、杨浦区:自2月21日(含)起;

徐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静安区:自2月19日(含)起;

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自2月18日(含)起;

松江区:自2月16日(含)起;

闵行区、宝山区、普陀区:自2月14日(含)起;

重庆:

南岸区:自3月24日(含)起;

渝北区:自3月11日(含)起;

江津区:自3月7日(含)起;

永川区:自2月28日(含)起;

南区:自2月27日(含)起;

沙坪坝区:自2月25日(含)起;

河北省:

定州市:自3月10日(含)起;

秦皇岛市:自3月9日(含)起;

唐山市:自3月5日(含)起;

廊坊市:自2月23日(含)起;

石家庄、沧州:自2月22日(含)起;

邢台市:自2月17日(含)起;

邯郸市:自2月15日(含)起;

河南省:

安阳市:自3月23日(含)起;

信阳市:自3月18日(含)起;

郑州、开封:自3月16日(含)起;

洛阳、商丘:自3月13日(含)起;

焦作市:自3月12日(含)起;

漯河市:自3月10日(含)起;

周口市:自3月8日(含)起;

内蒙古:

通辽市:自3月8日(含)起;

呼和浩特:自2月1日(含)起;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七台河市城区、绥化市:自3月12日(含)起;

大庆市:自3月19日(含)起;

黑河市:自3月8日(含)起;

哈尔滨:自2月24日(含)起;

牡丹江市:自1月11日(含)起;

辽宁省:

葫芦岛市:自3月22日(含)起;

鞍山市:自3月17日(含)起;

朝阳市、锦州市:自3月17日(含)起;

铁岭市:自3月12日(含)起;

盘锦市:自3月9日(含)起;

阜新市:自3月7日(含)起;

辽阳市:自3月4日(含)起;

丹东市:自3月2日(含)起;

大连:自2月28日(含)起;

营口市:自2月26日(含)起;

沈阳:自2月20日(含)起;

吉林省:

白城市:自3月10日(含)起;

通化市:自3月9日(含)起;

松原市:自3月6日(含)起;

辽源市:自3月5日(含)起;

四平市:自3月3日(含)起;

白山市:自2月27日(含)起;

梅河口市:自2月21日(含)起;

长春市:自2月17日(含)起;

吉林市:自2月16日(含)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2月14日(含)起;

山东省:

泰安市:自3月10日(含)起;

聊城:自3月9日(含)起;

济南、滨州:自3月8日(含)起;

潍坊:自3月4日(含)起;

日照市:自3月2日(含)起;

临沂市:自3月1日(含)起;

威海:自2月28日(含)起;

烟台:自2月26日(含)起;

德州市:自2月24日(含)起;

淄博市:自2月22日(含)起;

青岛:自2月15日(含)起;

湖南省:

益阳市:自3月19日(含)起;

岳阳市:自3月16日(含)起;

永州市:自3月15日(含)起;

长沙:自3月13日(含)起;

邵阳市:自3月4日(含)起;

怀化市:自3月3日(含)起;

湖北省:

十堰市:自3月14日(含)起;

咸宁市:自3月10日(含)起;

四川省:

广安市:自3月22日(含)起;

宜宾市:自3月8日(含)起;

成都:自2月6日(含)起;

安徽省:

芜湖市:自3月23日(含)起;

合肥:自3月19日(含)起;

亳州市:自3月13日(含)起;

滁州市:自3月11日(含)起;

蚌埠市:自3月9日(含)起;

苏州市:自3月8日(含)起;

安庆市:自3月6日(含)起;

铜陵市:自2月28日(含)起;

马鞍山市:自2月27日(含)起;

浙江省:

台州:自3月20日(含)起;

丽水市:自3月15日(含)起;

舟山市、绍兴市:自3月14日(含)起;

宁波:自3月11日(含)起;

湖州市:自3月5日(含)起;

衢州市:自3月2日(含)起;

嘉兴市:自2月28日(含)起;

金华市:自2月27日(含)起;

杭州:自2月19日(含)起;

温州:自2月17日(含)起;

江苏省:

徐州:自3月11日(含)起;

盐城:自3月17日(含)起;

镇江市:自3月11日(含)起;

台州市:自3月10日(含)起;

扬州市:自3月7日(含)起;

南京:自3月6日(含)起;

宿迁市:自3月3日(含)起;

无锡:自2月27日(含)起;

常州:自2月26日(含)起;

南通市:自2月25日(含)起;

连云港市:自2月18日(含)起;

苏州:自1月27日(含)起;

江西省:

宜春市、福州市:自3月13日(含)起;

赣州市:自3月12日(含)起;

南昌:自3月11日(含)起;

上饶市:自3月9日(含)起;

九江市:自3月4日(含)起;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3月16日(含)起;

遵义市:自3月7日(含)起;

广东省:

汕尾市:自3月14日(含)起;

韶关市:自3月11日(含)起;

茂名市:自3月9日(含)起;

惠州市:自2月16日(含)起;

广州、中山:自2月14日(含)起;

东莞:自2月11日(含)起;

珠海:自2月3日(含)起;

深圳:自2月1日(含)起;

福建省:

莆田市:自3月13日(含)起;

福州:自3月12日(含)起;

南平市:自3月11日(含)起;

厦门:自3月10日(含)起;

三明市、龙岩市:自3月2日(含)起;

宁德市:自3月1日(含)起;

泉州:自2月27日(含)起;

漳州市:自2月25日(含)起;

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3月21日(含)起;

昆明:自2月27日(含)起;

临沧:自2月9日(含)起;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2月3日(含)起;

德宏州:自2月2日(含)起;

甘肃省:

陇南市:自3月19日(含)起;

天水市:自3月5日(含)起;

白银市、临夏回族自治州:自2月21日(含)起;

兰州:自2月20日(含)起;

陕西省:

安康市:自3月12日(含)起;

宝鸡市、汉中市:自3月2日(含)起;

Xi安:自3月1日(含)起;

咸阳市、铜川市:自2月28日(含)起;

海南省:

三亚:自2月24日(含)起;

2.通过交通工具或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人员;

4.曾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疫情预防控制部门电话或信息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

5.最近14天内有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回)住人员,或曾在当地发生疫情的区、直辖市居住的人员;

请尽快上(回)报你所在的社区和单位。

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变化。来(回)南宁的人员,要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村村)联系,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返回南宁前24小时到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到,到达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到。同时,通过“南宁电子健康卡”微信小程序:点击“在南宁报告”,逐项填写信息并如实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

1。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社)和所属单位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居住史和接触史。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出远门。请密切关注中国的疫情。建议近期不要离开香港或广西,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新冠肺炎本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高危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者必须离岗14天以上,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3。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市民朋友们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勤洗手、充分通风、吃熟食、使用公共筷子、勤清洁等科学规范的良好卫生习惯。不要扎堆,少聚,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在人群拥挤、空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活动。

4。积极接种疫苗,构建免疫屏障。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群、需要加强疫苗接种的人群,应主动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疫苗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目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建议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疫苗。

5。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遵守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卫生编码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尽量减少购买海外商品,接触海外商品要注意保护。目前,奥米克隆株引起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高发,我国也有通过冷链或非冷链物品、阳性海外邮件等物品传播病毒的病例报告。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建议不要购买海外商品、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区和疫区产品,取快递时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Express compliance消毒湿巾可用于在拆包前对内包装和外包装进行彻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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