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
为减少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影响,根据市区层面相关文件精神和减免政策,现汽车城集团就疫情期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事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实施主体
租赁物业归汽车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上海国际汽车城辛安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田字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出租方为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实施的主体单位,负责对各承租单位(以下简称实施主体)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复和租金核减实施。
二。适用对象
租用上述实施主体自有经营物业和使用权房屋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人)
其中,小微企业参照《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办法(2017)》和《关于印发<金融行业企业分类标准制定规则>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分类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和最终租赁的国有企业不在本次免租政策范围内。
三。租金减免方式
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实施主体可根据其申请免除其2022年部分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免除范围仅为租金,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免除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档一般免三个月房租。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人,经申请批准后,将于2022年免交3个月租金。2022年最终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承租人按照租赁期限按比例享受减免。
第二,增加免租3个月。在租赁期限内,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发区所在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人,或房屋被有关部门按防疫要求停建、关闭或征用的最终承租人,以及发生年度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人。申请审核后,2022年再免三个月租金。最终,2022年承租人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按租赁期限享受减免。
同一街道存在多个高风险区域,且房屋多次被停建、关闭或征用的,已经享受救助(包括第一次或第二次救助)的住户不再重复享受。在高风险区域爆发前,以及房屋被查封、歇业或被征用前,到期未续租的承租人,不享受二级减免追溯。
其中,中高风险区的确定依据的是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如国家卫健委、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等
根据实际情况,租金减免可以从后续租金中直接减免或返还。
四。申请和接受
1.咨询验收联系方式:
2.应用
最后,承租人向主单位提出减免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租金减免申请书(见附件)、租赁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证明材料、疫情高风险区证明材料、有关部门的停业、歇业、征用通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最终承租人应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弄虚作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接受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受理包括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可发送至上述联系人指定邮箱,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书面提交原件密封。
减免申请材料经实施主体审核通过后,实施主体将及时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最终承租人获得的租金减免金额以实施主体书面通知为准。
4.减租申请截止日期(第一档)为2022年5月31日;申请减租(第二档)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协商和监督
咨询单位: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方式:69503065 13918788607
六。其他事项
城市集团公司保留对租金减免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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