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2年5月10日18:00。
(注:以下榜单根据政府微信官方账号消息和官方媒体报道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或与实际不符,请在微信官方账号留言反馈。)
北京市朝阳区:
潘家园街道嵩屿东里6号楼、7号楼、10号楼、12号楼
潘家园大街松榆里24-27号楼
潘家园街道武胜东里1号楼、2号楼、7号楼、8号楼、18号楼、20号楼、37号楼
潘家园街上谷古玩城76号院(封闭控制区除外)
潘家园街道嵩屿西里54栋、57栋、59栋、71栋
潘家园街道松榆里社区松二社区、松四社区(封闭区除外)(4月28日起)
潘家园街道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南院区
潘家园潘家园街2号楼、7号楼(4月30日起)
垡头街翠城新苑227号楼229号楼232号楼
垡头街垡头西里41号楼和42号楼
垡头街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和3号楼3号院
垡头街垡头西里三区12号楼、13号楼、14号楼
八里庄街道红庙北里22号楼24号楼25号楼28号楼29号楼30号楼
八里庄街道八里庄西里(封闭区除外)(4月30日起)
十八里店香山家园F区102栋、103栋
209号楼、211号楼、214号楼、215号楼、216号楼,十八里店红山家园底商
十八里店周庄家园三期20号院1、6号楼
十八里店周庄嘉园东里15、16、17、18、20、21号楼
十八里店周家庄中路19号院9号楼和14号楼
东北角横街子18号,十八里店乡横街子第四分区。
十八里店乡西北角横街子24号
十八里店东南角横街子65号。
十八里店西南角横街子71号所有区域。
十八里店周庄东丽花园C区15号楼和21号楼
十八里店吕家营住宅小区东侧的居民楼和南侧的银行宿舍。
周庄嘉园东里B区十八里店项燕路小区(4月30日起)
孙河乡康营家园17区2号楼和4号楼
孙河乡康营家园29区7号楼、10号楼、11号楼
孙河乡康营家园B区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
南磨房乡南新苑6号楼、7号楼、10号楼、15号楼、17号楼、20号楼、21号楼
南磨房乡双龙李楠122号楼、123号楼、131号楼、133号楼
南磨房乡寿土东路5号御景园1号楼
南磨房乡双龙李楠220号楼、221号楼、229号楼
南磨房乡双龙李楠121号楼和124号楼
双井街陈余上院2号楼和3号楼
双井街广汉里二街劲松路3号楼9号楼13号楼及周边商铺
劲松五区,劲松七区,街道
劲松街劲松二区57号院、劲松嘉园、广和里西路
劲松街农光东里除封闭区外的其他建筑
劲松街道农光里北一院(封闭控制区除外)(4月30日起)
官巷塔营北街2号院3号楼、4号楼、6号楼、8号楼、9号楼
三间房乡沂水方圆4号楼和10号楼
刘屯街陈光家园324楼(封闭控制区除外)
小红门博战时共产主义大楼
小红门祥鸿博家园一期B区4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4月30日起)
和平街黄庄前街13号院1号楼和3号楼
建街道李光辉社区(封闭控制区除外)
金盏乡金盏家园C区2号楼、3号楼、4号楼、9号楼(4月30日起)
崔各庄乡王静家园5区14号楼(4月30日起)
劲松街道农光里南小区(A 1栋、A 2栋、A 6栋、A 29栋、A 32栋)(5月1日起)
农利小区(光华7号楼102栋、106栋、108栋)(5月1日起)
八里庄街道八里庄西里分散平房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1日起)
豆各庄乡晨风园社区除封闭控制区外的其他建筑(5月1日起)
豆各庄乡南山花园小区5号楼(5月1日起)
豆各庄乡朝丰家园15号1号楼、2号楼、10号楼(5月1日起)
呼家楼街千禧大酒店(5月1日起)
常颖乡住新家园东区104栋、105栋、107栋(5月2日起)
潘家园街道松榆西里社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2日起)
汇新苑9号院4号楼、5号楼、6号楼(5月2日起)
小红门方排村二区、三区、四区(封闭区除外)(5月2日起)
金盏乡金盏花园A区、B区、C区、D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3日起)
十八里店西直河村8组、9组、10组(封闭区除外)(5月3日起)
十八里店乡冯英公寓A栋、C栋、恒兴宿舍(5月4日起)
南磨房乡赛罗城301、304栋(5月5日起)
南磨房乡广泰西路3号院其他建筑(封闭区除外)(5月5日起)
高碑店乡八里庄社区大望路12号院其他区域(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5日起)
建街李光华社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6日起)
朝外大街东草园五巷2号楼西侧两间平房(封闭区除外)(5月6日起)
常颖镇汇鸿家园3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7日起)
望京街望京西园三区321号楼(5月7日起)
崔各庄乡东辛店村(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7日起)
东三环以东,嵩屿南路、双龙路以南,东四环、红岩路以西,南磨房乡萧太后河以北(5月9日起)
街外,郎家园路以东,京汇街以南,大望路以西,京通快速路(建国路)以北的封闭区域内(5月9日起)
恒园路以东、京通快速路(建国路)以南、西大望路以西、通惠河路以北、西大望路以东、华贸东路(含华贸商务楼)以西、京通快速路(建国路)以北(5月9日起)
潘家园街为东二环以东,广和路、垂杨柳南街、南磨房路以南,西大望路以西,何世礼谢杰、左安路、嵩屿南路以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垂杨柳医院、北京工业大学部分区域除外)。周边地区(从5月9日起)
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5月9日起)
泰山路以东,南四环以南,京沪高速以西,马东路以北(5月9日起)
赛罗市沿海地区南磨房乡(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9日起)
南磨房乡广泰东路1号院落及商铺(封闭区除外)(5月9日起)
十八里店六道口村二号院、三号院、四号院(5月9日起)
来广营乡秀菊花园北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9日起)
刘屯街炫特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9日起)
双井街金港国际社区(封闭控制区除外)(5月9日起)
潘家园街潘家园东巷(封闭区除外)(5月9日起)
望京街南湖中园二区(封闭区除外)(5月9日起)
南磨房乡广泰东路2号院(5月10日起)
王莹乡南园村童生公寓1号楼、3号楼、4号楼(5月10日起)
控制区人员防疫指南:
1.控制区内人员要服从社区(村)的统一安排,做到“[S2/]人不得离开区域,禁止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控制区人群应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密切关注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虚报或隐瞒。
3.原则上“控制区内的人除非必要,否则不要外出”。如需外出,应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做好手部卫生。
4.控制区内的人在控制区内时,应与他人保持2m以上的社交距离。严禁在区域内的任何地方聚众打牌等聚集活动。
5.控制区内的人员应服从核酸检测的安排,按时取样。排队等候时,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严格保持2m以上的距离。
6.收快递的时候尽量不要拿到室内拆包。开箱时戴口罩和手套,并对外包装做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做好手部卫生。
7.控制区内的人群应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物捂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丢弃在垃圾桶里。
8.房间每天上下午至少通风一次,每次至少30分钟。
9.客厅每天至少要进行一次湿式清洁,主要是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10.控制期间,卫生间、淋浴地漏要及时补水,每天注水两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用后要密封,或者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密封。
11.冲马桶时,先盖上马桶盖,再冲水。
12.在控制期内使用抽油烟机和排气扇时,应保持开窗自然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