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非重点人群第四轮不定期核酸检测通知
根据山东省各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为实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从即日起,开始对非重点人群进行每周(7天)一轮的不定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所有在广饶县居住、工作、学习、旅游的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
2.不参与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核酸检测的人员:
(1)2岁以下婴儿不建议采样。
(2)按原渠道抽取“应尽可能检查的人员”10大类37小类。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群,超过48小时后到最近的采样点采样。
(4)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应按控制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未主动报告且未落实控制措施的重点地区人员需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不允许参加本次采样。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网格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专业发热门诊就诊,不参与本轮核酸采样。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企业员工、48小时内进行过核酸采样的人员仍需按原周期进行核酸采样,可根据实际需要参加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核酸检测。
二。取样地点和时间表
1.采样时间:5月9日起,根据镇(街道)指挥部公告。
2.地点:根据镇(街道)指挥部公告,分时段在指定采样点按顺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采样人员,请始终佩戴口罩和个人身份证,提前通过“个人采样信息采集”微信小程序进行区域核酸检测预注册,填写核酸检测信息,生成二维码并保留截图(二维码可长时间截图使用,无需重复生成),主动出示自己的“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按照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不插队。
2.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核酸检测免费。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为阴性,不出具书面报告。
3.请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每周主动参加非重点人群不定期核酸检测。他们不会留下来看,不会拍照录像,不会造谣,不会不信谣,不会造谣。凡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测试结果的应用
如果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牌”;如果14天内去过的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或被调整为中高风险,行程码城市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有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1.限制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包括政府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筑工地、交通站、交通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向社会提供其他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出入人员较多的场所等。
2.禁止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3.对确需进入(返回)我县执行公务的“带星码”人员,在“下属单位能履行主要管理责任,本人能定期开展核酸检测,14天内不到达中高风险区和封闭控制区,在我县停留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条件下,在48小时内持两次核酸检测(每次24小时)阴性证明,执行申报、测温、码检等工作。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查码(卫生码、乘车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星码”工作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其进入,同时向主管部门、社区及所属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督促持“亮黄牌”的工作人员就近接近核酸采样点。
饶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