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遂宁市幼儿园招生政策
2022年遂宁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1。基本原则
#区域管理#
按照学前教育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市属园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
#进入附近的公园#
实行幼儿园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直至满额。如果平时有空缺,可以随时补上。
#免费入场#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入园或考班。不得通过开设特长生班、实验班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读幼儿园。
2。注册目标
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班。
3。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秩序。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具体招生办法,引导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则》、《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制定通用招生规则,,并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招生宣传。
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简章,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招生公告或简章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3.加强信息服务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幼儿园入学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所有幼儿园招生纳入教育部门建立的招生系统统一管理。通过2-3年工作的推进,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幼儿园招生信息管理全覆盖。
4.加强招生监管。
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明招生纪律,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查处违规宣传、招生、收费的幼儿园。
5.做好疫情监测。
建立儿童健康卡,全面、真实地填写儿童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