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第46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防控措施的通知(46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科学准确、分类分级、风险可控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将白云区部分地区防控措施调整公告如下:
1.贺龙街道河南中路青云街七巷6、8、13、15、16、17号,福祥街三巷6、8号畅通,管制措施调整为管制区域。
2.仁和镇高增村、10号网格(胡亚村)、24号网格(大巷村)、34号网格(明星村)全部解除管制,调整为预防区。
三。人和镇7号网格(东华村)大田东16巷15号解除封闭管制,调整为管制区域。
4.人和镇4号网格(人和村)封闭控制区(华容西街25号、27号、29号、31号、33号、37号、41号、51号、53号、55号、59号、61号);北暹边西街1巷3号至11号,东暹边西街3巷3号至6号,南暹边西街3巷6号至12号,西暹边西街1巷11号至12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制区域。
动词 (verb的缩写)我区疫情划定的封控区和控制区将继续按照新冠肺炎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型冠状病毒,广州白云区
肺炎预防和控制总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