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西东兴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5月10日零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自5月3日以来,涉及的主要地区和场所如下:
5月3日:长湖路训练场;教育西路一巷31号居民楼;浙江路44号李二包装店。
5月4日:黄花岗路与兴东路交界处网格点;浙江路44号李二包装店;长湖路实习停车场。
5月5日:富裕路二巷10号速达便利店一楼;四街解放路200-2号越南专卖店。
5月6日:黄花岗路49号有意义商业银行;浙江路44号李二包装店;贵州省东兴市连战通讯配件批发商店二巷13号;江南柳巷路42号居民楼;北郊小区门口的福正方药店。
5月7日:教育西路一巷31号住宅楼;浙江路45号惠万家便利店。
5月8日:浙江路44号李二包装店;教育西路一巷31号住宅楼。
5月9日:浙江路44号李二包装店;贵州省二巷68号日辉电脑商店。
请市民对照上述活动轨迹进行自我检查。如与上述地点的病例有交叉或接触,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一路戴口罩去医院。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
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