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森林防火封山期限的通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森林防火封山期的通知
近期,青岛市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崂山区实际,2022年1月23日发布的《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封山禁牧通告》封山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公告如下:
1.5月11日至5月31日,崂山行政区域内除樱桃园和崂山风景名胜区、福山生态园(崂山)、金陵生态园封闭区以外的所有集体山林继续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在封山期内,除林区内的单位和当地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开展活动。
三是森工企业、施工单位、农家宴等经营业户和樱桃园业主要承担职工、食客、公园游客等管理服务对象的防火管理责任,按要求做好防火宣传、火种收集和人员登记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4.所有进入封山育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林权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及一切非法用火行为。参加樱桃节花园的人的活动仅限于樱桃园。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或者有其他相关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及物动词本通告规定的封山期限自2022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