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国防进口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战略和“动态清除”的总方针,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进出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1.各区归国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达兰州后2小时内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第二,第一周请尽量减少外出。不必要的时候不要出门,不要聚会,不要吃饭,不要去人多的地方。每天采取测体温等独立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国内高危地区返回兰州的人员,应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等风险地区来兰和回兰人员必须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兰州的,建议在家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到街道社区报告,第1、3、5、7天免费做四项核酸检测;从省内各市州来兰州和回兰州的人主动到街道社区报到,第1、3天免费做两次核酸检测。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餐馆、药店、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居民小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小榄副职”等场所代码)和48小时内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5.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经常通风,使用一米米粉和筷子,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果不用出差,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及物动词要求所有区外归国人员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