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疫情管控区域

十二五期间2022-09-13  26

富宁县调整当前疫情防控人员出行管理措施

阜宁县调整现行疫情防控人员出行管理措施

目前,周边国家和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行管理,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差旅管理措施

(一)流出县城

县辖区内的人,除非必要,都得离开富人。如果确实需要离开,必须在经过的交管卡点接受“四查一测”(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卫生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身份证、48小时内测温),无异常方可通过。

(二)在县内流动

抚宁地区人员在本县非升级管制区(不含边境城镇)流动的,须填写“抚宁通行码”到所经过的交管卡点申领电子通行证,到各卡点领取“抚宁县流动通行证(绿色)”,按申报路线和出行目的地流动。

(3)边境村镇的人流

1.出入边境城镇的居民(包括出差、探亲访友等临时出入境人员)。离开边境乡镇的,需在48小时内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居住地或到访地村委会办理《阜宁县边境乡镇通行证》。在经过的边境乡镇出示通行证,接受“四查一测”,无异常即可通过。进入边境村镇的,在经过的边境村镇接受“四查一测”,无异常即可通过。

2.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离开边境城镇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当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作地的边境城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阜宁县边境城镇通行证》。在经过的边境乡镇出示通行证,接受“四查一测”后方可通过(因私按当地居民申请程序办理)。进入边境村镇的,在经过的边境村镇接受“四查一测”,无异常即可通过。

(四)入(还)富者

1 .州内各县(市)14天内无省外或州外人员居住。入(回)福须在所经过的交管卡点接受“三查一测”(查云南卫生码绿码、通信出行卡绿卡、身份证、测温),扫描“福宁通行码”申报个人信息。没有任何异常就可以通过。

2.省外、州外或州内县(市)的人有14天内省外、州外居住史的人。入(回)福须在通行交管卡点接受“四查一测”,扫描“福宁通行码”申报个人信息,无异常情况方可通行;致富后24小时内主动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将核酸检测结果上报目的地村委会(社区、单位)。村委会(社区、单位)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逐级推送到乡(镇)、县疫情指挥部。严格检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调整分类控制措施

(一)云南省卫生代码红色代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上海等重点疫情相关地区居住史。进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分别在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云南卫生代码黄色代码,14天内在国内疫情风险区内有居住史。将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分别在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信出行卡带*号,14天内有人员居住在吉林省及其他高溢出风险地区。进行为期7天的居家医学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抗原自检)。如果抗原检测不可用,将分别在第1、3和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14天内,在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以外的省、省外县(市)、省内外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居住过的人员。应进行所有7天的家庭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家庭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封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

(5)收到疫情风险短信通知的人员。个人应在收到疫情风险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主动向当地村委会(社区)或单位报告,并严格按照短信提示配合落实控制措施。

三。加强个人主动性归档

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履行好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逗留相关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各方做好信息检查、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致富后1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上报目的地村委会(社区)。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也要向所在单位报告,自觉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我国重点疫区、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的群众暂时允许致富,非必要不允许致富的群众允许致富。

四。加强调查和预警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市场经营者、小区物业、公共场所应申领并充分利用“场所代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卡)等防控措施。如发现疫情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实施闭环管理。各类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公共交通、网络约租车、宾馆、酒店、景区等相关业务的业主应积极落实网络和电话预约制度,提前查询客户相关信息。如发现异常,建议客户暂停入(退)富。

五、严惩不贷

根据《文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文山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从严惩处与疫情防控相关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对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逃避检查或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不配合执行防控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关注疫情

确需离富的,需在外出前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坚决避免前往最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疫区、中高风险区和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旗);除非必要,不要去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12时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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