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造谣”的防控要求,牢牢守住疫情底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出境金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原则上,除非必要,本县人民不离开金平。如因生病、丧事、上学或特定公务确需离开金平,应先向所在社区和村委会报告。根据防疫要求,应在家中或宾馆、指定场所进行3天的健康监测。(两次核酸检测应在3天内进行,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并进行第二次双采样双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当地社区、村委会进行监督,不得擅自外出)。离开金平前,可以通过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发放“通行证”,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
第二,离开金平的人员仅限于居住在预防区的居民,在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的居民暂时不得离开该县。离开金平的申请只能在封锁的控制区和控制区解除后提出。
3.离开金平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健康检查,不得冒用他人的健康码、旅行码等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谎报信息,不得伪造和使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逃避通关、办卡或者验视。对拒不执行本通知,干扰或阻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各县值勤卡点严格落实对离开金平人员和车辆的检查消毒,认真做好“五查一测”(查身份证、健康码、乘车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测温),确保离开县城大门,坚决防止疫情外溢。
5.离开金平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向当地社区和村委会申报健康状况,如实报告近14天内的居住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不及物动词本通知自2022年3月18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