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昆明盘龙区疫情管控范围调整公告(附具体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调整“三区”控制范围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防控区核酸检测结果和专家最新疫情风险判断,继续调整我区部分封控区、控制区、预防区范围,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如下所示:
一、密封控制区
王绮滢社区王绮滢小区4.9号万鸿国际3号楼;王绮滢小区李万甫小区12号楼2单元;万虹路小区时光郡花园2号楼2单元;万虹路社区兴雅郡花园7号楼。金晨街道云波社区波罗社区内燃机厂群B栋为封闭控制区。
封闭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将继续执行“封闭区域和城市,留在家中,提供现场服务”的管理措施。核酸检测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控制区域
北京路——石光袁俊北路、石光袁俊东路、龙泉花园内路、王绮滢小区内路、王绮滢路、戚颖街66号路、连萌路、穿金路、北新路,北京路形成的圆形区域仍为控制区。
管制区域继续实施“交通管制、人员不得出区、小区封闭、禁止聚集”的管理措施,管制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14日6时。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控制区政府将于2022年3月13日8时起对全体员工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并要求居民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第8版)》要求继续开展家庭健康监测。
三。预防区域
盘龙区。
预防区继续实施“加强社会管控,严格限制人群聚集”的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封闭区、控制区、预防区居民应自觉严格执行上述控制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违反防疫规定,避免疫情扩散风险。
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如违反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
针对奥米克隆变异菌株隐蔽性强、传播性强的特点,请广大公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信谣、不传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