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健康码是以大数据技术为手段,全面采集和筛选公民个人信息,自动生成满足疫情期间出行和复工需求的专属健康通行证凭证。按照“一人一码、见证一致、动态更新、全省通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应用。
第二条根据《贵州省健康代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版)》,大数据平台系统综合公民个人信息后,根据其健康风险由高到低生成红、黄、绿三色个人健康代码,并为相关人员分配代码,红色代码表示高风险,黄色代码表示中风险,绿色代码表示低风险
第三条红色代码人员禁止外出,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1)如果红色代码人员是“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进行核酸检测)的密切接触者
(2)如果红色代码人员是密切接触者次,应根据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准确实施控制措施。在加强隔离期间,前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随后是加强隔离的第一、四、七天,第七天可解除加强隔离。如果前4次紧密结合的测试结果为阳性,则第二次紧密结合应立即按照紧密结合进行管理。
(3) 因“时间空陪伴”等原因被给予红色代码的人员,在家应禁止外出,并积极配合公安、工信、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
第四条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红色代码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并通报所在村(社区),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同时向县级防控办报告。接到报告后,县级防控办立即组织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
第五条红色代码人员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报告后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不主动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控制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后,管理期内码红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符合解除控制条件的,经县级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码管理工作组,由市卫生码管理工作组汇总、省卫生码管理工作组审核后进行码红。
第七条限制黄码人员行动,做好健康监护。黄码人员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一旦发现黄码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督促其立即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检测结果未发布前不得流动。
第八条黄码人员按照“五日三检”的控制措施,在管理期内核酸检测结果连续三次为阴性,系统将自动改为绿码。“每五天三次检测”是指在第一、第三和第五天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第一次和第二次检测的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第二次和第三次核酸监测的间隔时间大于48小时。“五天三检”期间,仅限于交通站点或隔离场所、居住地或宾馆、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的“点对点”流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只有三项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才能有序流动。
第九条卫生编码实行动态管理。若健康检查和核酸检测后系统未能自动转码,需申请人工转码,按务川自治县健康码转码流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26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