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对于按政府防疫政策 进行集中隔离治疗的员工,因“黄码”在家观察的员工,健康码正常的员工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员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在家办公。
单位安排在家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单位未在家工作的,应当(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为职工支付工资。
如需开具居家隔离证明,员工可联系社区咨询。
延伸阅读:从外地回到江苏后,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提倡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
建议从外地回江苏后加强自身健康监测,提倡7天内不要聚餐、聚会。从各种渠道了解到您是密切接触者后,请尽快到您所在地区报道,服从管理,不要自行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