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1)省外、州外人员
凡省外、州外的外(回)民,到达小山时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对云南卫生编码、通信行程卡、体温测量。他们只有在没有异常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并在入山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2)持异常健康码和通信旅行卡来(回)云南丘陵和重点疫区的人员
1.“云南健康码”红色代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黄卡、14日内高风险地区和上海等重点疫情地区居住的施来(回)邱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在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结束,第二次核酸检测为“双采双检”,只有在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隔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的要求,对第二密切接触者即云南省卫生代码红色代码人员进行管理。
2.“云南健康码”黄色码,14天内有中等风险地区居住史的人群。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分别在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结束时,核酸检测应“双采双检”,待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3.有在吉林省等高溢出风险地区生活过的人。在14天内,用一张沟通旅行卡*。严格登记信息,在发出来(回)山人员相关通报和承诺书后发布,目的地疫情指挥部在4小时内组织实施控制措施(均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抗原自检])。对于只经过(途中不下车)省内有疫情报告的州市但未去过疫情发生县(市)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带有*号的“交通出行卡”,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核查、评估疫情相关风险后,不能简单“一刀切”确定处置措施。未完成疫情相关风险评估的,对返山人员先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4.14天内,除居住在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以外的省份,居住在省外边境县(市)的,居住在省内外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的。严格信息登记,向邱出具《来(回)民相关告知及承诺书》后发布,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4小时内组织实施管理(7天健康监测分别在第1、3、7天各进行一次)。健康监护期间,不允许去封闭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和人员聚集场所,不允许你参加聚集活动。
5.收到疫情风险短信通知的人。收到疫情风险短信的个人应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单位或村(社区)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指挥部报告,当地疫情指挥部根据短信落实控制措施。
(3)全州7个县(市)来(回)山人员
14天内,内县(市)无省外、州外人员居住。如果进入丘北,必须出示云南卫生码绿码、通信旅行卡绿卡和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通过。
倡导丘北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确需前往的,应报所在单位批准或村(社区)备案后方可外出;倡导在中国有中高风险区和疫区生活史的人不必来(回)山或暂停来(回)山。来(回)山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尽量缩小活动范围,配合落实当地管控措施;同时,要登记“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通过“丘北县疫情防控人员来(回)报小程序”详细填写信息(详见附件1),积极配合码(卡)扫描和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