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4号)[S2/]
近期,我国本土疫情在多地有分布。我市江宁区在外省市重点人员筛查中陆续发现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阻断疫情蔓延,现就相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1。严格管理外来人员。所有从外地来南京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到达南京之前或之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如果他们隐瞒信息或拒绝合作,并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应该承担法律责任。7天内,来宁和从市外返回宁夏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和单位做好查控工作。
二。严格加强遂宁公路的管理和控制。关闭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见附表),在通往宁夏的重点出入道路上设立查验服务点,对重点疫情相关地区车辆查验赖宁内驾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单位、社区、村严格管理。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切实担负起“四方责任”。社区(村)要合理设置出入通道,组织力量轮班值守,严格落实人员进入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验码等措施。加强社区(村)垃圾和废弃物的规范处置,做好重点部位的环境采样检测。
四。严格的交通管理。铁路、机场、公路客运站等交通站点要加强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切实落实测温、戴口罩、打码、通风、消毒等要求。地铁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严格滴实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
五、严格管理重点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应当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建筑工地、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疗养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允许他们探视。旅游景点、公园、博物馆、电影院等。继续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关闭棋牌室(麻将室)、KTV、洗浴场所等场所。都关门了。
六。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暂停市内各类展览、节庆、赏花等公众聚集活动。赏樱不宜去鸡鸣寺路、慕岩风光带等地赏花。积极倡导推迟喜事和简单丧事,并向社区(村)报告。清明期间,暂停公祭、河祭、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鼓励群众不跨省市异地祭祀,鼓励云祭。
七。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和发热病人的收治。禁止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十大症状”患者,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求,严格限制探视和陪护。全市各类门诊部、诊所暂停医疗服务。线上线下药店将暂停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
八。严格落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防控措施。加密全市各级各类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校园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准入管理、师生员工健康监测等。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将停止线下培训教学。南京各高校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好校园闭环管理和人员闭环管理,师生合力守护校园。
九。严格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加密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等高危岗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保洁、保安、外卖、快递、物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要落实“应查尽查”等各项防控措施。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离开南京或前往已报告阳性感染的城市。所有离开南京的人都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经常通风、不聚集、不用筷子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登记和报告本通告规定的有关事项,不要轻信谣言、造谣传谣、散布谣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上述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南京部分高速公路临时出口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