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布,将女性产假天数延长至158天。根据南京市市长热线的回复,南京产假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按照江苏省的政策执行。
妇女的产假:
对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女方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3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男护理假:
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期间享受15天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