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职工产假天数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妇,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女方的产假延长60天,达到158天。其中,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江苏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后,各企业要遵守职工休假的相关规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职工休假的流程和规则。鼓励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合理安排相关假期,结合生产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假期使用,为职工生育提供便利。
如果用人单位侵害了职工的节日相关权益,职工可以向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表达诉求;或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