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化和旅游


5月12日起济南文化旅游行业单位陆续恢复经营

5月12日起 ,济南文化旅游行业单位恢复营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5月12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通知,即日起,除疫情防控重点控制区和控制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外,公共文化场所、网吧、KTV、电玩娱乐场所、影剧院、棋牌室、营业性演出场所、A级旅游景区室内封闭场所等文旅行业一律开放。放开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跨市游”、“本地游”业务

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包括测温、戴标准口罩、“一米线”、查健康码定位码、查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聚集等。,保证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跟踪,保证进入人员的健康。

严格执行防控指南的标准要求。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最新版疫情防控指南,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场所,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防控相关保护指南,严格细致开展疫情防控,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严格执行文化旅游活动的管制措施。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和上报程序。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继续实行跨省旅游团队“熔断”机制,暂停出入境团队游、跨省团队游、旅游专列和“机票+酒店”业务,放开“跨市游”和“本地游”业务。演出、团队旅游、会议培训等集会活动,要检查参加者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的场地消毒和人员检测。各类文化旅游行业单位要确保做好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垃圾处理、厕所清洁等环境卫生工作。

通知要求,各文化旅游行业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构,制定完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运营。

详情请关注文化旅游行业各单位、各部门恢复经营活动的开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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