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圣灯山老厂镇部分区域,旧城即将改造,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圣灯山老厂镇旧城改造项目的公告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一、征集范围:
1号、2号、3号、7号、5号、6号、7号、8号、3号、7号、7号、7号、7号、7号、7号、7号、8号、3号、51号、29号、1号、35号、37号、39号、39-1号、39-2号、
二。征收主体: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征收实施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五、签约期:项目已预征,相关奖励补贴按签约期45天计算。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如遇春节假期,搬迁时间顺延)。
六。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八。依法征收房屋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其他事项
(1)现场办公地址:巴南区圣灯山镇圣灯山社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
(二)现场办公电话:023-66486071
(三)现场办公时间:09: 00-12: 00和14: 00-18: 00。
巴南区圣灯山老厂镇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收款范围及签约期限
(一)征收范围(见上述公告)
(二)征收合同签订的时间和期限。
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预征、相关奖励和补贴,合同期45天。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日为公告日(如遇春节假期,搬迁时间顺延)。
二。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
(1)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由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承担。
(二)本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评估工作由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重庆众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
三。征收补偿政策主要基于
(略)
四。征收补偿原则
(1)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二)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3)条件成熟时合同有效原则。项目已预签,现预签期已满,预签率达到100%,达到规定的生效条件,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征收补偿对象
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六。房屋评估价格
根据重庆中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本项目范围内房屋的预评估单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