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我们必须等3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离婚】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特别提醒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而不适用于离婚诉讼。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说明双方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一个合适的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做出恰当的选择。
注意
1.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
2.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