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各地防疫要求,继《关于推迟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后,现决定将以下地区原定于11月13日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
1.河北省;
二。重庆;
3.江西省;
4.四川省;
5.贵州省;
6.陕西省;
7.河南省;
8.江苏省的常州、苏州、宿迁、淮安、盐城、连云港;
九。浙江省嘉兴市;
X.山东省日照市。
上述地区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