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职工多少岁退休
2022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下列情况适用特别规定:
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年满45周岁后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女参保人员和失业妇女灵活就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发〔2001〕20号文件下发前曾为固定职工,或在国有企业职工岗位工作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或年满50周岁时,在用人单位职工岗位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女职工退休年龄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妇女,退休年龄应为55岁。
(二)女年满45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且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在本项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前款规定的退休年龄之间选择退休时间。
(三)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延期退休。延迟退休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国家对退休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