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阚怎么读2022-09-13  7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发布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通知

(8号)

当前,广安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进大规模核酸检测,要求所有居民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接受核酸检测。

二、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所有来(回)广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3.暂停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和客运车辆运营。为企业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和货物运输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规定。

四、暂停一切会议、宗教活动、庆典、展览和其他集会活动。全市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三年级除外)、幼儿园实行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教学,民政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托幼机构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农村坝宴一律暂停。

5.除需要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和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医疗机构外,所有KTV、酒吧、网吧、棋牌室、茶馆、景区等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馆不提供餐食,建筑工地暂停施工。被许可的商家和单位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毒、查验卫生编码、扫描场所编码、查验出行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六、药店、诊所不得接收有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并必须严格执行发现报告。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双报”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八、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抢物资、不恐慌,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感谢您的理解、合作和支持。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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