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近日,新冠肺炎省三地发现确诊和无症状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精准防控。设区市范围内出现确诊病例的,全市养老机构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分散区域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规定,立即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设区市,按照民政部办公厅《新冠肺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指南(第二版)》,加强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预约探视制度;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无异常“苏康码”,提供最近14天未出入中高风险区域的行动轨迹,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进入老年人生活区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员排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和中高危地区变化情况,迅速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全面排查老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居住史、接触史或轨迹交叉等情况。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并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员的健康监测。养老机构应当加强防护意识,每日进行房间巡查,早晚各测量老人和工作人员体温一次,并做好健康记录。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流涕、咽痛、肌痛、腹泻、丧失嗅觉和味觉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员的联防工作。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人生活用品或订购物品。只有经过规范的消毒和外包装,才能交给老人。进入养老机构的车辆必须消毒,停放在指定位置。养老机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生活用品,查验检验检疫,做好外包装消毒工作。冷冻冷藏食品,严格包装消毒,完全煮熟后食用。避免购买和使用进口材料。如果确实需要购买,要严格消毒,登记产地信息,以便溯源。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事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不要进入老人的生活区域。
五、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养老机构所在设区市有确诊病例的,居住老人和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疾控部门在家开展核酸检测,避免外出检测时交叉感染。养老人员应实施预防接种全覆盖(卫生疾控部门规定的禁忌病例除外),及时加强预防接种。积极引导身体基础好、药物控制稳定的老年人接种疫苗,筑牢疫情防控的免疫屏障。
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细化防控措施,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地方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同时,要紧密依托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支持政策,对养老机构和入住其中的老年人给予充分关爱,及时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健康和生命安全。
江苏省民政部门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