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创新长安区社会服务管理运行模式,完善基层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市级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专职社区(村)网格员队伍,全面推进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专职网格管理员,主要从事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申请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选拔79名社区(村)专职网格员。(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热爱公益事业,热爱社区(村)等基层工作;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5.具有长安区户籍或住所的中国公民(提供社区和村居证明)。户籍与所报社区(村)一致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熟悉社区(村)实际情况,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擅长社区工作;
7.年龄20-45岁,大专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山格员、退役士兵及长安区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8.能够适应基层工作,服从岗位调动,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操作电脑和各种办公软件,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予报考的人员;
7.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8.参与、组织或者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者非正常来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9.信仰邪教或者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雇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平安Xi安订阅号、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才中心、长安微信官方账号、长安宣传微信官方账号、长安之盾微信官方账号、长安电视台等官方媒体网站进行了公开招聘公告。
(2)注册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6日
报名方式:下载《长安区全科网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和《考生声明》(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一寸照片连同个人免冠证件两张,打包后命名为“网格员报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件地址:quweipinganban@163.com
(三)资格预审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如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由报名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考生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资格。
特别说明: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有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五)笔试
采取笔试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储备、写作能力、时事政治和全科医生专业知识。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评分:笔试综合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提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戴口罩进入考场。
(6)面试
1.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要测试文明礼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适应能力、安全施工基础知识、相关岗位专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评分:面试综合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七)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末位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为平手,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8)调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践等。调查材料中的无违法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9)宣传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的全科医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10)就业
此次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为编外人员。考核合格者进行专业素质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劳务派遣公司将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和工作内容
1.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
2.工作内容: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工作地点在考生报考的社区(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服从调配。
其他
本次公开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种招考培训班和刊物都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未尽事宜由长安区委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工作日电话:029-84165026(办公室)
3259801716(倪先生)
3259960954(马女士)
附件1-3:岗位表、报名表、考生声明。文档
gt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