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公告
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提交年度报告,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js.gsxt.gov.cn)进行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述系统或直接以书面形式提交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书面提交年度报告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申请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