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第119号)
当前,我国疫情呈蔓延趋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更好地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控制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有序流动,现就相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14天内来(回)锡且居住在全球低风险区市(无中高风险区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区市)的人员,如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锡后应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如继续在我市居住,应在到达我市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不在同一天)。
二。对14天内曾在当地疫情集中的县(市、区)居住过的锡作业人员严格执行“7+7”控制措施,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天(自离开上述区域之日起)。在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单间”,核酸送货上门,第3天、第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14天内来(回)到当地疫情所在区市有居住史的其他县(市、区)的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3+11”控制措施,实施3天(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单间”,核酸送货上门,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11天的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出行时不得戴口罩。第4、5、7、14天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14天内来(回)锡且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过交集、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者,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加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5.全市所有外来(归国)锡业人员必须通过“进锡申报系统”提前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申报,并在到达后积极配合实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进入相关场所,必须主动扫描“单位门铃码”或出示“个人门铃码”,并配合通行证验证。如有红色提示或代码颜色异常,则不允许进入,并按规定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核酸检测,健康代码将被赋予黄色代码。
6.强化“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采取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会距离等防护措施,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与控制总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