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税务方便纳税人办年度汇算 优化服务举措
首先,在年度汇算清缴初期提供“税务预约”服务
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2022年,推出年度决算初始阶段的税务预约功能,让税务公共服务更高效、更优质、更有序。凡在2022年3月1日至15日期间需要纳税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以后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预订仅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过后,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随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第二,进一步巩固“初犯不罚”制度
《公告》明确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继续执行“首开不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因填报申报信息有误,导致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且纳税人主动改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照“首犯不罚”的原则免予处罚。
第三,明确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汇算清缴后,对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规则与公告第九条税务机关确定的规则基本一致,即接受年度汇算清缴。这种做法便于纳税人在办理年度决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