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现18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月31日至2月9日
2022年2月14日更新。
2022年1月31日至2月9日,南京禁放区内共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186起,依法处罚26人,教育制止212人,没收烟花爆竹141箱。
提醒:元宵节将至,请市民遵守禁令,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追究,并被纳入个人信用报告。同时,鼓励公民积极举报非法燃放、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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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排放
不在主城区和郊区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家中、地下室、仓库非法存放烟花爆竹。
不是非法携带
请勿购买、乘车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要聚集在一起
尽量不要去郊区和农村的非禁行区集合燃放,防止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减少空气体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