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近期国内城市疫情形势,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1.所有外出(返乡)南京人员请提前到目的单位、社区(村)或宾馆报到。对从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区、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设区市来(回)宁人员,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由流动。如果没有阴性检测证明,他们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上述人员到达南京后48小时内需要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从发生本地疫情的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出现本地疫情的其他县(市、区)来(回)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
3.对14天内从本地有疫情的县(市、区)来宁人员进行14天健康监测;对14天内发生局部疫情的其他县(市、区)来宁人员实施 7天健康监测。
4.“14+7”控制政策将继续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回)宁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过交集的人员实施。
请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少聚集、公共场所保持1m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