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文旅消费券活动细则
1.每轮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只能领取文旅三类现金券中的一类现金券。申请成功的用户不能重复申请。
2.消费者在符合文旅现金券使用条件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商家(场所)消费时,可以进行核销。旅游消费的现金券可以在商家所有优惠的基础上使用。
3.三类文旅券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额核销一张文旅券。如果同一用户同时(不同批次)收到多张文旅券,则按照实际单笔支付金额先扣除力度最大的文旅券。
4.文旅现金券可以和商家折扣叠加,核销顺序为:商家折扣→文旅现金券。
5.用户需要在有效期内注销,过期作废。文化旅游消费现金券过期金额将被收回。
6.用户使用文旅现金券的交易发生退货或取消时,退款金额在扣除优惠金额后返还至用户原支付卡,文旅现金券视为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