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
南京市面试补贴发放对象及标准如下:
一、发行对象
1.非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含出国留学),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应聘人员面试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依法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障保险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申请人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发生在赖宁时,应在我市社保系统中显示为初始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赖宁面试结束后的毕业年度内(含毕业年度)申请面试补贴。
二。发行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人。
补贴从面试通过的当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