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疫情防控最新通告(2022年5月)
[2022年5月16日更新]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
16号
根据疫情情况,市指挥部决定调整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对从上海、江苏、浙江、辽宁、河南(省为地级市、直辖市)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的地区来(回)我市(含途中)的人员,不再实施”被隔离人员经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
二。对确诊病例1例以上、无症状感染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来(回)我市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中、高风险区除外)。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15号文执行,国内重点省份回国人员控制措施将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2022年4月30日更新]
点击查看:《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指挥部15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