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健康提示!
四川省广安市发生一起新冠肺炎局部疫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1.不要去广安市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除非必要,不要去广安其他县(市、区)。如果你真的需要去,请做好个人防护。
二、上述地区来(回)滇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云南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村)报告,并按属地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对近14天来自高危地区或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的人员,全部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四、对近14天来自中等风险地区或健康代码为“黄色代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期间进行3次(第1、3、7天)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进行家庭健康监测7天,进行核酸检测2次(第1天、第7天)。没有家庭健康监测条件的,当地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五、十四天内旅行卡上有“*”号的人员将在家监测七天,第一、七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如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反映,并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不及物动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卫生代码变更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或收到相关提醒、短信,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七。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1m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要扎堆或聚集。关注个人及其家庭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居住史、活动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