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和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统一安排,我区将对全区所有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第15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
“应检尽检”的重点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参加定期检测的师生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定期检测的人员,仍按原渠道和相关检测频次要求执行。
已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控制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责任控制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在新冠肺炎接种疫苗不到48小时的人将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请主动向所在街道和社区报告。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7: 30至19: 30
(2)位置
各街道办事处将统一安排采样点。具体可参考采样点列表(附后),或扫描“市南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小程序”(附后)查询核酸检测采样点。
本轮全民核酸检测与上一轮相比,改变了两个采样点:湛山街澳门路12号音乐广场采样点取消,改为流动采样点;金湖街道泰州一路1号至3号之间的泰州一路小公园采样点变更为泰州路13-11号泰州路小区门口采样点。
三。预防措施
(1)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间段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单独去采样且不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并备注上手机号码;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请带上家庭户口本。
(2)居民要注意出行安全,合理分配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暂时不去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和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居民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排队等候时不要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人和未成年人,讲求公德和品德,不吸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4)要求居民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5米”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距离。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的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自己的家或工作单位。
(5)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当地社区工作人员报告,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6)请居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对不参加核酸检测且有阳性病例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轮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开展分行业核查,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从业人员将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对违反我市《关于限制“亮黄牌”和“有星码人员”进入相关场所的通告》的,依法对场所进行整改。
南区委员会协调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5月17日
温馨提醒
4月29日起,山东电子健康码下的核酸检测标志第一行由蓝色变为黄色,即“亮黄牌”,面向全市7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者。
在全市范围内,严格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包括机关、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等;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车站;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向社会提供其他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出入人员较多的场所等。严禁持“亮黄牌”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