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人才安居精准服务政策措施:
1。着力控制产业发展方向,在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拓宽适用企业范围的基础上,将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和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纳入政策覆盖范围。突出“重点企业重点扶持,专项项目专项安排”,根据企业(人才)对人才公寓、市场化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的总量、类型、位置等需求,由区级企业或园区主管部门向区政府申报,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住房服务。
2。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的对象由《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中的A、B、C、D类人才扩大到E、F类人才。将D类人才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面积标准调整为120平方米左右;E类人才、F类人才申请博士的面积标准为90平方米左右;其他F类人才申请面积标准为30-60平方米。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才,分别与共有产权人分享50%的房屋所有权。
3。放宽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中F类人才的年龄限制。获得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高级职业资格年龄放宽至27周岁以下。取消硕士、本科毕业两年内需要申请的限制。
4。【/S2/】F类人才中,博士公寓五年免租,硕士公寓三年免租,本科及其他专门人才两年免租。
5。对符合条件具备销售条件的人才集中建设分配住房,可采取先租后售的方式,向在本地区创业、工作的A-F类人才供应住房。租赁五年内,可享受符合条件人才住房同等租金优惠。租赁五年后,他们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以优惠价格购买该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五年后产权可以转让。取得产权不满五年的,必须退出原产权。
6。【/s2/】将在我区工作的高管和技术骨干,相当于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中的F类人才,在我区注册的企业,年纳税收入30万元及以上的,纳入我区购买商品住房服务范围(各类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区缴纳个税或社会保险。同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时不在本市。区房产局通过市人才住房信息系统、“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官方账号在线申请住房服务,取得人才购房证明,同步采集人才住房需求,为人才筹集住房,努力实现供需精准匹配。
7、对接市房产局、市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的金融机构,帮助给予在本地区创业就业的A-E人才利率优惠,给予在本地区创业就业的A-F人才租赁市场化租赁住房或办理装修分期付款等更多便利和优惠。
8、专注于科技领域的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狠抓“六大规划”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强化“六个服务”,注重孵化,服务新RD院校人才;围绕产业,服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人才;围绕企业,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和瞪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人才;聚焦总部经济,服务注册在本区的企业地区总部人才;以综合科学中心为重点,服务江北新区副中心;围绕雄州、龙池主阵地,服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六合新城等区域发展。完善本地区人才住房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策略的特征:
1.扩大企业适用范围。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和《南京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实施细则》适用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规范企业和新型RD机构,以及区级以上(含区级)高层次人才和区级以上(含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请。
2.扩大人才保障对象范围。1.《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规定的E类、F类人才,可享受共有产权房和人才公寓保障;二是F类人才中硕士、中级职称、技师的申报年龄由30岁放宽至32岁,本科学历、初级职称、高级工的申报年龄由25岁放宽至27岁。同时,取消硕士、本科毕业两年内需要申请的限制,只要在上述年龄内,就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3.扩大人才定向购房类别。
第一类:符合“”中的购买对象;
第二类:在我区工作的F类人才,相当于南京市人才住房措施中的人员;
第三类:注册在我区工作的企业。将年纳税收入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纳入我区购买商品住房服务范围。根据项目公示的销售方案,按照“人才优先、流程公开”的原则,组织人才优先选房。第二、三类购房人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这方面的个税或社会保险。同时,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
4.提高人才购租用房面积标准。将D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的面积标准提高到120平方米左右;E类人才和F类人才可申请博士学位的面积标准提高到90平方米左右;F类其他人才可申请将面积标准调整为30-60㎡,具体视该类人才水平而定。
5.提高F类人才公寓租金优惠率。特定博士享受五年免租,硕士享受三年免租,本科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两年免租。
6.采取“先租后售”的保障方式:在本区创业就业的A-F类人才,在租住具备销售条件的住房满5年后,可享受人才住房同等租金优惠,租住满5年可申请购买该住房的房地产权属,取得产权满5年可转让。取得产权不满五年需要退出的,由原产权单位优先回购。
对于上述人才调整政策,首先,人才所在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批,进入企业名录库。其次,仓储企业人才只要符合本市《人才住房办法》和本细则中放宽标准的要求,均可申请选择其中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同时,这个政策仅限于这方面的人才和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