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通知(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安市前锋区应急指挥部市6号通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本通知与6号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5月17日至5月20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根据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安排,邀请广大市民参加不同时期的核酸检测。排队核酸检测时保持1m的距离,核酸检测后尽快返回,不要聚集、流动。
3.除核酸检测、医疗等特殊需要外,公民非必要不外出或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对城市街道、乡镇所有居民小区和建筑单元实行临时管控,严格执行出入小区登记、检查人员出入通行证、核酸检测证等规定。原则上每户每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
四、暂停集镇集市,农村居民不出门、不走访、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五、全县所有交通卡口设立检查服务点,逢车必查,人人必查。各镇、村组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实行“凡进村回村必查”,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6.区域内所有社会车辆(包括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共享等。)非必要不出行,高速公路出口车辆按规定正常通行。除生产生活、防疫医疗、抢险救灾、投递物流、公务等车辆外,其他交通卡口一律建议返回。在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确实需要进入前方的车辆一律凭车辆通行证通行。
七、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按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到镇(街道)、村(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水电等城市运行保障行业,需要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通行证和核酸检测证。
九。本通知自5月16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告知公众。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给广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应急指挥部疫情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