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租赁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公租房的租赁担保有两种方式:担保人担保和履约承诺。
有担保人担保的申请家庭:
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义务的,由担保人承担代为支付租金的连带责任。
采用性能承诺的应用系列: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承诺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通知书》后,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间,不得出售、置换、赠与、转让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或公有住房,不得分户、赠送给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当申请家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时,区住建委和项目管理单位可按承诺通过合法途径处置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