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失业金人员临时价格补贴政策一览
为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江苏省根据国家决策部署,自2005年以来多次建立和完善物价临时补贴政策,并始终将其作为一件重要的民生实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临时物价补贴。
临时价格补贴政策是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全称。
当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到规定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以个区市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
当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成本价格(SCPI)的增长被作为启动临界条件。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还有第二档。
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含3%)-5%时,补贴标准为当月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12 。当居民消费价格月涨幅超过5%(含)时,补贴标准提高50%,即补贴标准为当月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8 。
例如:
张阿姨是我省某区市的低保对象。如果某月城市CP|上涨3.3%,按照低保标准每月900元计算,张阿姨应该领取临时物价补贴:
900元的x1/12 = 75元;
如果某月本市CPI上涨5.3%,张大妈应该会得到一笔临时物价补贴:
900元X1/8=112.5元。
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时间:
按月计算,按月支付。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布后,满足启动条件的,补贴在月内发放到位。
由于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般在次月10日公布,补贴要到次月月底才发放。
为什么2020年临时价格补贴增加了?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国家和省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逐步提高了物价临时补贴标准。
今年3月至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启动第一档: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6。
启动第二档: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4。
提示:
1.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可通过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及各设区市调查队官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
最新数据:
2.如有政策咨询和疑问,可联系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