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本人,申请人
银川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向县(市)、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二。声明范围
1.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电子信息、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葡萄酒、乳业、文化旅游、枸杞、肉牛、滩羊等重点行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
2.教育、卫生、网络和信息化、金融、文化艺术、新闻传媒等行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3.由人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国资、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牵头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社会工作者和农村实用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三。申请材料
1 .《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
2.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专利、创新成果证明、产品(技术)合作协议、人才引进协议、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材料(A4纸双面打印,列入目录,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申请程序
(一)组织申报和初审(2022年5月15日-6月2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单位填写《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申报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二)评审和专家评审(2022年6月21日至7月30日)
通过“人才小高地”初审的,归口管理部门填写《银川市“人才小高地”项目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委人才局进行资料审核。市委人才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对通过评审的“人才小高地”进行论证评估, 提出拟扶持的“人才小高地”推荐名单和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
(三)确定项目并发布公告(2022年9月30日前)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立项并下发通知。市委人才局与归口管理部门签订“人才小高地”任务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与归口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按规定拨付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资金。
五家,基金支持
银川市人才专项基金将视情况给予每个“人才高地”10-50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被列为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的项目,立项后先拨付60%的项目资金给申报单位,其余40%的项目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拨付。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组织部门人事办公室、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地方和行业所属单位积极申报。
(2)强化整合。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的“人才小高地”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形成符合地方和行业人才引进教育实际的前瞻性、系统性的“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优先实施由县(市)区、园区和行业部门牵头,具有地方和行业(领域)特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人才高地”项目。
(3)严格推荐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审办法,围绕银川市、县(市)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突出项目“龙头”作用,严格做好初审工作。县(市)区“人才高地”项目原则上申报2~3个,行业主管部门1~2个,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管好用好资金。“人才小高地”实施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好用好人才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主导作用。
(五)按时报送信息。各实施单位可登录银川人才网http://www.zgycrc.com/查询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将《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请表》(含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盖章(一式两份)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2年6月20日前提交至市委人才局人才规划科(银川市市民会堂7楼B区711室)。
联系电话:杨韬宋世鹏(5556807,5556809)
电子邮件:ycrcjghk9442@126.com
附件:1。银川市“人才小高地”申请表
2。银川“人才小高地”项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