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5日起,暂停全区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暑期教育教学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广泛宣传,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全区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停止教育教学活动。我委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未按要求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的,将受到严厉处罚,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并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