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基层就业补贴怎么领?
一、奖补对象
2018年毕业,2019年6月30日(含)前首次就业。省属高校(含招收普通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学费政策的除外。
符合学费奖励条件但前几年未能申请成功的,可以继续申请。
》》
二。奖励和补助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学费减免部分予以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补偿期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修业年限为准,即专科毕业、硕士毕业、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的毕业生,分别按本科、硕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修业年限计算。
如有未交学费的情况,应将在校期间未交的学费纳入计算,并退还给学校。已领取国家兵役经费和退役士兵教育经费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三。奖励和补贴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今年的学费奖励采取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的形式,5月16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