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流洪水编号标准
I、 七条主要河流满足条件,即数量
本条例适用于重庆市七条主要河流:綦江、龙河、莱西河、人和河、梅江、大宁河、碧南河。洪水编号标准采用水库警戒水位(流量)和出库(入库)量,水位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编号标准:
1 .綦江洪水号
綦江洪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进行洪水编号。
(1)东溪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83.59米);
(2)孤南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21.30m);
(3)五岔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98.51米)。
2 .龙河洪水号
龙河洪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洪水编号。
(1)藤子沟水库上游降雨明显,入库出库1290立方米/秒;
(二)石柱(二)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556.32米)。
3。莱西河号。洪水
濑溪河洪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进行洪水编号。
(1)玉潭水库上游降雨明显,水库入库、出库流量达到每秒1000立方米;
(2)荣昌县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308.30m)。
4。莲野。洪水
城口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746.50米)。
5.梅江洪水
秀山(二)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341.47米)。
6 .大宁河洪水号
无锡(二)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08.59米,对应吴淞高程210.30米)。
7 .碧南河洪水号
青岗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69.80米)。
三。“再次达标”且间隔24小时可单独编号
按照规定,洪水编号由河流名称、洪水年份和洪水序号三部分组成。如2020年6月22日,綦江东溪水文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289.59米,为2020年綦江第二次洪水,此次洪水编号为“2020年綦江第二号洪水”。
今年,奉节县的高嘉河在今年7月7日出现了复合洪峰。据了解,复合洪峰是一种罕见的洪水“叠加”现象,主要由上游降雨区间引起。在此次发布的规定中,还特别提到,对于复合洪水,当洪水再次达到编号标准且时间间隔达到24小时时,将另行编号。
此外,非自然洪水也不在少数。如果该数字根据该断面的警戒水位而变化,则应采用最新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