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内容
从2021年9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统称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
南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怎么算?
2020年江苏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25元,以江苏省职工为例:
[S2/]江苏省退休工人
领取养老金年限超过15年的,无论累计缴费年限多少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为48675元。
江苏省退休职工B
退休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32年,领取养老金年限3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为101775元。
江苏省的员工C
累计缴费年限20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为7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