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遗属待遇(附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保险基金参照当地关于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死亡,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延伸阅读: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根据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满10年可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领取24个月,最多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