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对象范围
2022宁波市退休人员医疗互助参保对象范围
保险对象
享受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含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
支付标准
130元/份,保质期一年,每人限购1份。
保障责任
3000元(含)以下部分个人自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工作转为退休时视为连续参保)的个人自付40%;
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的,支付10%。
个人承诺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企业退休人员(三级及其他医院)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85×0.15;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医院)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9×0.1。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