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龄老人补贴申请(条件+标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具体包括:肢体、精神、智力、视力等方面达到一、二级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因瘫痪卧床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人)。
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补贴。
二。申请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申请流程
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二代)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申请表》
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由其供养机构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