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房购房证明还能用吗
已发放的无房购房证明可继续使用,到期后按《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发放。
延伸阅读:什么情况下是第一次在南京买房
根据采购合同中的买方,查询首次采购信息。接受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查验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进行查询的,受托人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的,无产权登记记录的,或有产权登记但产权来源为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均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
南京打印无房证明:
南京可以通过房产自助查询机自行打印无房证明,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
不符合自助查询条件或需要查询其他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经自助查询结果证明的除外),请按原办法到各不动产登记大厅(除华侨路35号不动产登记大厅)和不动产档案查询窗口办理。